摘 要: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屬于天然纖維紗線漂洗工藝技術領域。亞麻纖維使用前需要經過漂洗漂白工藝,一般都采用較高的濃度與更激烈的漂洗方法進行漂洗。容易因過度的激烈處理,破壞纖維的皮層細胞,進而使纖維失去彈性,降低纖維強度,或者因染料吸收性差而進一步影響上染效果。本發(fā)明工藝采用亞麻紗線兩次漂洗,一次漂洗所用的一次漂洗液中成分包括雙氧水10~12g/L、燒堿10~12g/L、雙氧水穩(wěn)定劑1~5g/L;二次漂洗所用的二次漂洗液中成分包括雙氧水5~10g/L、燒堿8~10g/L、雙氧水穩(wěn)定劑1~5g/L。能夠獲得色牢度高、亮度鮮艷、纖維斷裂強力高、毛效性能好的的亞麻纖維漂白產品。
權利要求書
1.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一次漂洗、水洗和二次漂洗;其中,一次漂洗所用的一次漂洗液中成分包括雙氧水10~12g/L、燒堿10~12g/L、雙氧水穩(wěn)定劑1~5g/L、螯合分散劑1~5g/L、滲透劑0.5~5g/L;二次漂洗所用的二次漂洗液中成分包括雙氧水5~10g/L、燒堿8~10g/L、雙氧水穩(wěn)定劑1~5g/L、螯合分散劑1~5g/L。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次漂洗液成分包括雙氧水10g/L、燒堿11g/L、雙氧水穩(wěn)定劑2g/L、螯合分散劑2g/L、滲透劑1g/L。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次漂洗液成分包括雙氧水8g/L、燒堿8g/L、雙氧水穩(wěn)定劑2g/L、螯合分散劑2g/L。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次漂洗液成分還包括柔軟劑,用量為2%owf。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次漂洗液成分還包括紗線平滑劑,用量為2%owf。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次漂洗后經過水洗并調節(jié)pH。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調節(jié)pH包括以下步驟:采用向水洗用水中添加0.5~4g/L的醋酸調節(jié)溶液pH6~7,升溫20~60℃進行回流注水攪拌。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洗用水中還加入柔軟劑和紗線平滑劑。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次漂洗包括以下步驟:用軟化水以浴比1:6~8加入亞麻纖維,按泵向正向運轉2~4min再反向運轉3~5min的模式,升溫70~85℃,保溫30~60min,排出廢液后,加入所述的一次漂洗液,以1~5℃/min升溫至100~105℃,保溫50~70min,降溫70~85℃排掉廢液完成一次漂洗。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次漂洗包括以下步驟:將亞麻纖維加入所述的二次漂洗液,以1~5℃/min升溫至100~105℃,保溫50~70min,降溫70~85℃排掉廢液完成二次漂洗。
技術領域
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屬于天然纖維紗線漂洗工藝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亞麻纖維由于表面有油脂、雜質和皮層麟質等,顏色發(fā)黃且不易上染染料,因此在使用前需要經過漂洗漂白工藝,現(xiàn)有技術中一般使用雙氧水、強堿等強刺激性洗滌液對其表面進行漂洗,但是纖維天然雜質及皮層麟質去除往往不充分,不能發(fā)揮雙氧水漂白的最大功效,白度差,為解決這一問題,一般都采用較高的濃度與更激烈的漂洗方法進行漂洗。在此方法下,容易因過度的激烈處理,破壞纖維的皮層細胞,造成纖維損傷,進而使纖維失去彈性,降低纖維強度,或者因染料吸收性差而進一步影響上染效果。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溫和高效,有效去除亞麻纖維表面雜質與麟質的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一次漂洗、水洗和二次漂洗;其中,一次漂洗所用的一次漂洗液中成分包括雙氧水10~12g/L、燒堿10~12g/L、雙氧水穩(wěn)定劑1~5g/L、螯合分散劑1~5g/L、滲透劑0.5~5g/L;二次漂洗所用的二次漂洗液中成分包括雙氧水5~10g/L、燒堿8~10g/L、雙氧水穩(wěn)定劑1~5g/L、螯合分散劑1~5g/L。
能夠在保障纖維不受損的情況下,通過兩浴漂白工藝,提高紗線白度,先進行一浴漂白,如果本步驟想要通過提高助劑的用量增加白度,則可能對纖維造成損傷,影響紗線的強力,因此采用第二步通過較緩和的工藝條件,進一步去除難以氧漂的皮層麟質,提高白度。在強堿高溫的條件下,纖維表層的非纖維素成分進一步水解脫落,雜質得到進一步去除,紗線的光潔度、吸水性、柔軟度得到進一步改善,如果單純直接增加強堿用量,對纖維素纖維造成損傷,會影響紗線的強力及失重,二浴法氧漂避免了以上問題的出現(xiàn),能夠獲得色牢度高、亮度鮮艷、纖維斷裂強力高、毛效性能好的的亞麻纖維漂白產品。
優(yōu)選的,所述的一次漂洗液成分包括雙氧水10g/L、燒堿11g/L、雙氧水穩(wěn)定劑2g/L、螯合分散劑2g/L、滲透劑1g/L。
優(yōu)選的,所述的二次漂洗液成分包括雙氧水8g/L、燒堿8g/L、雙氧水穩(wěn)定劑2g/L、螯合分散劑2g/L。
優(yōu)選的一次漂洗液成分與二次漂洗液成分分別更適應各自的漂洗功能,一次漂洗液具有更柔和的漂白能力,避免過度損傷纖維,而優(yōu)選的二次漂洗液成分則更為刺激,保證漂白效果,從而充分發(fā)揮雙氧水的漂白作用,兩種優(yōu)選方案下的漂洗液對比如果同時應用,則能夠進一步提高漂白效果和保護纖維結構。
優(yōu)選的,所述的二次漂洗液成分還包括柔軟劑,用量為2%owf。
優(yōu)選的,所述的二次漂洗液成分還包括紗線平滑劑,用量為2%owf。
優(yōu)選的,所述的二次漂洗后經過水洗并調節(jié)pH。
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的調節(jié)pH包括以下步驟:采用向水洗用水中添加0.5~4g/L的醋酸調節(jié)溶液pH6~7,升溫20~60℃進行回流注水攪拌。
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的水洗用水中還加入柔軟劑和紗線平滑劑。
優(yōu)選的,所述的一次漂洗包括以下步驟:用軟化水以浴比1:6~8加入亞麻纖維,按泵向正向運轉2~4min再反向運轉3~5min的模式(保證紗線與水洗液充分接觸),升溫70~85℃,保溫30~60min,排出廢液后,加入以上所述的一次漂洗液,以1~5℃/min升溫至100~105℃,保溫50~70min,降溫70~85℃排掉廢液完成一次漂洗。降溫排液保證操作安全。
優(yōu)選的,所述的二次漂洗包括以下步驟:亞麻纖維加入上述的二次漂洗液,以1~5℃/min升溫至100~105℃,保溫50~70min,降溫70~85℃排掉廢液完成二次漂洗。
優(yōu)選的兩次漂洗工藝能夠有效的節(jié)約用水和工藝用時,利用分開的兩次漂洗并穿插水洗的工藝特點,配合特定的兩次漂洗液成分,每次均可采用簡化的升溫漂洗工藝,能夠有效的保護纖維同時提高漂白效果。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能夠在保障纖維不受損的情況下,通過梁宇漂白工藝,提高紗線白度,先進行一浴漂白,如果本步驟想要通過提高助劑的用量增加白度,則可能對纖維造成損傷,影響紗線的強力,因此采用第二步通過較緩和的工藝條件,進一步去除難以氧漂的皮層麟質,提高白度。在強堿高溫的條件下,纖維表層的非纖維素成分進一步水解脫落,雜質得到進一步去除,紗線的光潔度、吸水性、柔軟度得到進一步改善,如果單純直接增加強堿用量,對纖維素纖維造成損傷,會影響紗線的強力及失重,二浴法氧漂避免了以上問題的出現(xiàn),能夠獲得色牢度高、亮度鮮艷、纖維斷裂強力高、毛效性能好的的亞麻纖維漂白產品。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實施例1是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例。
以下實施例與對比例中,所用的雙氧水與雙氧水穩(wěn)定劑FQ301為煙臺文德紡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螯合分散劑FQ402為煙臺文德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柔軟劑、紗線平滑劑EARFG為淄博哈根紡織有限公司生產,醋酸為江蘇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中和劑NAC,滲透劑FQ2029為淄博豐晟紡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燒堿為青島銀瑞化工有限公司生產。
采用的亞麻纖維紗線為青島裕泰源麻業(yè)生產的325亞麻紗。
實施例1
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依次包括以下步驟:
1)紗線入主缸,一次漂洗:按紗線重量注入軟化水,浴比1:7,按泵向正向運轉3分鐘反向運轉4分鐘模式,升溫至80℃,保溫45分鐘,結束后排出廢液;向主缸內注入上述同等數量的軟水,升溫至50℃,按上述泵向模式向副缸內加入一次漂洗液的主要成分,攪拌2分鐘,注入主缸形成:滲透劑FQ20291g/L,螯合分散劑FQ4022g/L、雙氧水穩(wěn)定劑FQ3012g/L、燒堿11g/L、雙氧水10g/L的一次漂洗液,以2℃/min的速度升溫至102℃,保溫60分鐘,降溫至80℃排掉廢液。
2)水洗:加水升溫至80℃,對紗線進行清洗,結束后排出廢液。
3)二次漂洗:重復上述步驟1)的操作,區(qū)別在于主缸中配成的二次漂洗液中各成分及其含量為:滲透劑1g/L、螯合分散劑2g/L、雙氧水穩(wěn)定劑2g/L、燒堿8g/L、雙氧水8g/L。
4)重復步驟2)水洗步驟。
5)調節(jié)pH:按浴比1:7注水后加入1.5g/L的醋酸調節(jié)水溶液PH至6~7,升溫至50℃,向副缸內注入柔軟劑2%(OWF)、紗線平滑劑EARFG2%(OWF)主缸回流注水攪拌2分鐘注入主缸,運轉30分鐘后排液。
6)紗線出缸并脫水、烘干:紗線脫水后射頻烘干機進行烘干、絡紗線成品筒。
實施例2
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12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實施例3
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12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實施例4
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二次漂洗的二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10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實施例5
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二次漂洗的二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10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對比例1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9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對比例2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9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對比例3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13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對比例4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13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對比例5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10g/L,同時,二次漂洗的二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11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對比例6一種亞麻纖維筒紗漂白工藝,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9g/L,二次漂洗的二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10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
性能測試
對以上實施例與對比例獲得的漂白后的亞麻纖維進行性能測試。
1、白度:采用WSB3A智能白度測試儀測試紗線白度,測試6次取其平均值2、紗線斷裂強力:采用YG(B)021DX臺式電子單紗強力儀測定紗線氧漂后紗線的斷裂強力,測定6次取其平均值3、毛效:采用0.1%高錳酸鉀溶液溶液測試,記錄30分鐘內其沿紗線上升的高度(紗線柔軟度沒有固定設備測試,一是采取用手觸摸的方式進行判斷,二是采用紗線的毛效數據,紗線毛效好,則手感柔軟度上升)。
其中,采用傳統(tǒng)的一浴法漂白,以漂白至白度85計,一浴法漂白后的紗線斷裂強力115CN,毛效11.3cm/30min。
測試結果見下表1。
表1 性能測試結果
對比例1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9g/L,較實施例1減少雙氧水1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對成品進行檢測后紗線亮度、白度及毛效均有所降低,雙氧水用量不足;對比例2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9g/L,較實施例1減少燒堿2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對成品進行檢測后紗線亮度、白度及毛效均有所降低,燒堿用量不足;對比例3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13g/L,較實施例1增加雙氧水3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對成品進行檢測后紗線斷裂強力下降明顯,其余檢測指標一致,雙氧水濃度過量;對比例4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13g/L,較實施例1增加燒堿2g/L,對成品紗線進行檢測后紗線斷裂強力下降,其余檢測指標一致,燒堿過量;對比例5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10g/L,同時,二次漂洗的二次漂洗液中雙氧水濃度設置為11g/L,二次漂洗較實施例1增加雙氧水3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對成品進行檢測后紗線斷裂強力下降明顯,其余檢測指標一致,雙氧水濃度過量;對比例6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次漂洗的一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9g/L,二次漂洗的二次漂洗液中燒堿濃度設置為10g/L,一次漂洗較實施例1減少燒堿2G/L,二次漂洗較實施例1增加燒堿2g/L,其他條件與實施例1相同,對成品進行檢測后紗線亮度、毛效及白度均有所下降,其余檢測指標一致,一次漂洗液燒堿濃度與其它助劑搭配不合理,燒堿濃度降低,處理效果差,二次漂液的燒堿濃度雖有提高,但同樣存在助劑合理搭配的問題,效果不如實施例。
根據實施例1與對比例5、6的性能測試結果,可以看出,并非單純的利用兩次漂洗即可保證亞麻纖維漂洗干凈的同時,還能避免纖維受損,本發(fā)明的兩步漂洗的兩步漂洗液之間具有特定的配合關系,第一步利用紗線表面雜質對紗線的保護效果可采用略激烈的漂洗液,而第二步應及時調整為柔和漂洗環(huán)境,對纖維表面已軟化的雜質進行沖洗清理,才得以獲得色牢度高、亮度鮮艷、纖維斷裂強力高、毛效性能好的的亞麻纖維漂白產品。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fā)明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加以變更或改型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改型,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
摘自國家發(fā)明專利,發(fā)明人:劉新友,李秀華,申請?zhí)枺?/font>202210967007.5,申請日:2022.08.12
